推荐律师:林志豪与包德士律师事务所 林志豪律师早年毕业于台湾台北的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,在台北为世界十大之一的Malleson Stephen Jacque律师事务所台北分所工作一年之后,来美国继续其法律学业,取得波士顿大学国际银行法学硕士及休斯敦大学法学博士,并先后通过纽约及德州两大州律师资格考试,在美国执业已有十五年之久。 林律师先前曾为休斯敦市中心的Lawson, Weiss and Danziger律师事务所工作?于二零零一年开创林志豪律师事务所后业务蒸蒸日上,于二零零二年与其好友包德士律师共组本所,是本所的主任律师? 林律师除了是全美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,也是联邦法院出庭律师,并且是德州及休斯敦律师协会遗产,信托及不动产法组的组员?曾任休斯敦市中华总商会会长,法律专栏文章广见于各大中文媒体,并常受邀为职业组织及社团演讲。
推荐会计师:王子先会计师事务所 王子先会计师事务所 与Shogun Group 合作超过10年时间。目前本所是休斯敦规模最大、执业时间最久、信誉最好的华人会计师事务所。
申请人文件: 1.投资人护照影本,若人在美国,提供美国签证以及I-94以及任何其他美国身份证明文件之影本; 2.教育学位证书 以及职业证照(若持有); 3.投资人的履历; 4.投资人曾得过的奖状; 5.任何与投资人有关的新闻报道; 6.若家人也一同申请,请提供亲属关系证明,如结婚公证以及户口本公证; 7.家人护照影本。若人在美国,签证以及I-94以及任何其他美国身份证明文件之影本; 8.所有申请人以及家人之出生公证; 9.申请人过去五年之所有银行对账单;含定存单; 10.申请人过去五年收入证明如税表; 11.申请人所有股票或其他交易户头对账单; 12.申请人拥有不动产的所有证明,包含权状以及报税资料; 13.申请人如何取得投资资金的证明文件。若买卖财务或不动产,所有买卖文件,交易文件,完税证明以及收款或转账证明; 14.申请人若经由聘雇累积财富,提供过去五年聘雇以及薪水证明; 15.申请人若拥有公司,过去五年拥有公司以及公司登记以及营运证明,包含公司财务报表; 16.投资资金若是透过赠与得来,提供正式赠与文件证明,以及赠与者如何取得所赠与资金的证明; 17.投资资金若是透过继承得来,提供继承证明; 18.申请人拥有其他财产的证明文件; 19.过去十五年申请人所有的民事案件判决书, 如果目前有案子进行中,相关的文件; 20.所有汇集投资资金的证明文件以及汇款单据; 21.汇款来美的证明 。
美国所投资企业的文件 1.公司执照,税号,以及章程; 2.股东合约,公司内规,会议记录等; 3.公司所在的使用执照,销售税许可,以及其他营业证照; 4.收到资金投入之银行证明, 或其他资本投入,如货物投入之证明; 5.银行对账单; 6.发出之股票影本; 7.办公室租约或所有权状,以及营业场所内外的照片; 8.公司如有贷款,所有的贷款文件; 9.证明公司已在运作或正在准备运作之证明,如装修,进货,招聘,与潜在客人或供货商联络或报价等等; 10.如果已有员工,聘雇证明包含薪水单或支票。
Q&A
|